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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菏文旅字【2025】 1号文件《关于开展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郓城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我县申报菏泽市第八批传承人的22人,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申报资格的考核、答辩工作,有12人进入公示程序,现将被推荐人进行公示,名单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,含差额两名):李春生、梁福堂、杨清房、刁爱真(女)、何广川、张宪国、王贤慧(女)、黄波、刘娜(女)、管翠萍(女)、孟凡义、申明亮。
郓城县文化和旅游局
2025年3月26日